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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停止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CNMO 【原创】 作者:陈懋龙,王乐 2021-09-18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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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MO新闻】槟榔原产于马来西亚,中国主要分布在云南、海南及台湾等热带地区。在部分地区,很多人喜欢嚼槟榔,但如果经常食用,将会严重损害牙齿,还有很高的致癌风险。早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就已经将槟榔认定为一级致癌物。8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因此登上热搜第二。

广电总局要求停止宣传推销槟榔及制品
广电总局要求停止宣传推销槟榔及制品

  通知表示: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传播环境。

《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
《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

  早在今年年初,广州市便开展了对槟榔广告的清理工作,3月18日起,全市媒体、户外广告均已停止发布槟榔广告。目前广州已经下线“和成天下”槟榔候车亭广告70余个,“湘潭铺子”槟榔公交车身广告19个,“张新发”槟榔公交车身广告1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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