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CNMO > 互联网 > 互联网新闻 > 互联网曝光 > 正文

新规三月起施行!网络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

CNMO 【原创】 作者:宋际金 2021-03-01 08:10
评论(0
分享

  【CNMO新闻】进入三月份,各项新规定也将正式施行,涉及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疫情防控、金融市场乱象等社会热点。其中网络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刑责年龄底线降至12周岁,以及惩戒学生可以批评训导打哪不能伤害侮辱等几条是最受关注的几条。

网络招聘
网络招聘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新规定: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用工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网络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其招聘信息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规定还要求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公民身份号码、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

  此外,《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也自3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则,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其中,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分享

加入收藏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用其他账号登录:
请稍后,数据加载中...
查看全部0条评论 >
火热围观
潮机范儿

Copyright © 2007 - 北京沃德斯玛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发邮件给我们
京ICP证-070681号 京ICP备09081256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320号